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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上的刻痕,是漫不經心的傷。它留在我的大拇指節,每天還要細細地脫去一層皮。
我的確漫不經心,但那不代表我不會痛。事實上當下我就後悔了,也覺得若是能夠再小心一點就好了,可是即使我把翻起的皮掀回去,也彌補不了已經削去的血肉。
鮮血滿溢。如果身體能自行張開一只眼睛,大概就像這滾圓的小紅珠,猙獰、或慈悲地與我對視。同時帶來痛楚。
而我能做的,就是用水將它沖掉。然後點上紅藥水,像在復原這種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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